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通知要求,现将2020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引进范围和具体条件 申报2020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应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我市各类企业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(名校优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)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5年1月1日后出生)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。 1.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,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,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、社保等相关手续。 2.企业引进的人才,已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,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。所在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账在200万元以上(不含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);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、省“双创人才”资助对象,省“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”、省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创办的企业,不受注册资金限制。 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、省“双创人才”、“双创团队”、“双创博士”以及市县引才计划的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。申报2020年“双创人才”“双创团队”“双创博士”的,不能申报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,如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、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人才,需上报审核同意。 二、支持措施 对引进人才,按学士、硕士、博士(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)两年内分别给予每人不高于4万元、6万元和8万元的补助。 三、遴选程序 1.材料申报。各地、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,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统一在“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”(http://xmsb.jsrcgz.gov.cn)进行网上申报。 2.受理核查。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。 3.组织评审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,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。 4.社会公示。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。 5.发文公布。发文公布资助对象。 四、有关要求 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把实施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作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机遇,精心谋划安排,认真组织实施。 2.提高申报质量。各地、各单位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,严控申报质量,做到客观、真实、可靠;对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申报资格,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。 3.规范资金管理。要按照《关于印发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苏财行〔2016〕42号)要求,坚持专款专用,加强对引才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。 网上统一申报时间为: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。请各地、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,积极发动,确保符合条件的人选应报尽报。联系人:孙亚,联系电话:0515-89906518。
附件:1.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(自主创业类) 2.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(企业引进类) 3.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
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0年1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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